李翠翠,女,中共党员,现任鹿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1年进入法院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本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荣获鹿邑县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孝顺媳妇、最美家庭、文明市民、最美抗疫女性、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多次到省、市、县参加演讲、朗诵、微型党课等比赛并获得奖励,在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2019年,在鹿邑县“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中,被评为“十佳服务标兵”。2020年,荣获鹿邑县“第三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获周口市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特等奖,并参加河南省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研学行。
作为一名年轻干警,李翠翠立足本职岗位踏实工作,用热心、耐心和爱心展示服务窗口法官的精神风貌和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一位女性当事人办理立案后,身上没有回家的路费,就向李翠翠借一百元路费,现场的其他当事人都劝诫李翠翠不要借给她,说这名当事人语言混乱,曾以各种理由向他们借钱,不可信。面对这名女当事人的请求,李翠翠没有犹豫,把钱递给了这位当事人。她认为,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这名当事人确实是遇到了困难,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应该予以帮助。
一位年龄大的老人因赡养纠纷前来立案,因钱不够缴纳不了诉讼费,老人面对孩子的不孝和自己的无奈几度哽咽,看到这种情形,李翠翠便自掏腰包为老人缴纳了诉讼费用,并把身上的一百多元现金塞给老人,让他出去吃饭。
一对夫妻带着孩子前来办理离婚,看到小孩在一边咬着手指哭,李翠翠就耐心做这对夫妻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多为孩子考虑,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伤害了孩子。最终,这对夫妻放弃离婚,牵着孩子的手回家了。看到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和谐画面,李翠翠感到很欣慰。
在工作中,李翠翠经常遇到一些遇到权益受损而无助哭泣的当事人,李翠翠都会耐心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鼓励他们相信法律会还他们公平正义,鼓励他们遇到困难解决困难,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一次,一位无助的外地的老人,来法院立案后,在李翠翠的鼓励下,问题很快得以解决。老人感激的给李翠翠鞠了一躬,李翠翠内心也备受鼓舞,决定一定要更好地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尽最大能力去帮助解决前来立案当事人的问题。
生活里,李翠翠热爱生活,开朗洒脱。她认为生活细碎,万物成诗。她喜爱诵读,加入了鹿邑县朗诵协会。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眼睛,始终相信保持微笑的眼睛,才能看到更多更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