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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河南郑州:拖欠租金引纠纷 法官释法明理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1-03-31 09:28:24


    “感谢法官公正高效执行,帮我解决了烦心事……”3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从被执行人手中接过全部2万7千余元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5年6月,黄某与林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黄某将爱人名下的房屋租赁给林某使用,月租金3000元,双方还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又口头续约,租金仍按照每月3000元计算。然而自2020年1月起,林某便开始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房租,且黄某经现场查看,发现房子内部分设施损毁严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双方经协商,约定林某于2020年7月1日前一次性向黄某支付房租及赔偿款共计25000元。且林某在租住期间,尚欠物业费及水费等共计2000余元未支付。

    因约定日到期后,黄某多次催讨,林某都置之不理、拒不支付租金及赔偿款,黄某无奈之下将林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黄某房屋租金、赔偿金、物业费等共计27098.3元。

    因判决生效后,林某迟迟未能履行,黄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通过打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与被执行人林某进行沟通,向其详细阐明拒不履行将其今后经营、生活等带来的影响,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番细心劝解,被执行人林某的态度有所松动,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就还款事项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黄某当场履行了2万7千余元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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