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化执行工作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1-03-31 09:00:24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是队伍教育整顿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连日来,郑州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依法穷尽执行手段,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到位执行率。

    上街法院

    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院强制执行促双方履行调解义务

    “买房量力而行,炒房更是不行,这件事双方各有损失,既然达成了调解,就要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各自履行义务。”3月25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夏男详细释法、耐心劝说下,最终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使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2017年6月,80后刘某和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首付14万余元按揭贷款购买一套114平方米房产。近三年过去了,刘某不仅没有配合开发商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而且约定的首付款也未给付完毕。无奈之下,开发商将刘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调解确认刘某配合开发商办理购买合同注销登记,开发商退还刘某4万余元购房款。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调解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未主动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其症结所在是双方互信缺失。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和谐互信,3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同时约谈双方当事人,让他们面对面即时履约。约谈中,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退款方式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经执行法官耐心调解、细心释法,使双方了解到生效调解书具备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履行调解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刘某签字确认解除买卖合同,开发商当场通过手机转账,退还刘某购房款4.4万余元,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中牟法院

    执行干警巧解执行难题 扭转小微企业资金链危机

    3月27日,申请执行人乔某珍来到中牟县执行局,将一面印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执行员张丙江的手上。感谢法院帮助其执行回来55万货款。

    这笔执行款对乔某珍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她10多年经营着一家有10多名工人的小工厂,2010年至2018年向被执行人吴某提供席梦思床垫布料,货款经常延期到帐。近两年受疫情影响,生意难以维持。去年3月,她不得不将已经欠款55万余元的吴某起诉至法院。2020年10月,吴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乔某珍便向中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张丙江通过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吴某名下一套房产进行查封。

    然而房产处置周期较长,申请人资金紧缺,工厂面临倒闭。得知情况后,执行员加大了线下执行力度,多次寻访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明理,慑于法律的权威,最终被执行人吴某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对执行干警来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但对于案件当事人乔某珍来说,解决的是一个小微企业的资金链危机,给了她持续经营下去的动力。

    二七法院

    执行法官巧执行 助推营商促发展

    慑于法律威力,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敦促下,被执行人通过转账方式将全部95万余元执行款分数笔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建材有限公司将混凝土公司告上法庭。因混凝土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材公司向二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分到执行干警李文强手中后,执行过程中,李文强多次与申请人联系询问案件情况。在认真审阅卷宗后,他及时向混凝土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对混凝土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控。但通过查控,并未发现混凝土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李文强依法将混凝土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这并不能最终解决问题,为了使本案能够尽快执行到位,李文强带领书记员多方调查、走访、约谈……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文强发现混凝土公司暗地里以其他公司名义一直从事经营,而且一直都有经营收入。这个公司其名下除去基本账户外,还有近40个账户。根据这一情况,李文强先后向申请执行的建材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开具了10份律师调查令,由代理律师全面调查混凝土公司验资情况和资金流向。对混凝土公司账户流水进行全面查控和对比。

    经多方努力,终于查到混凝土公司在第三人处有经营收入的证据。抓住这一线索,李文强立即对混凝土公司新开立的存储该收入的账户进行冻结,然后通知混凝土公司。并告知他们不要心存侥幸,如果不履行义务后果非常严重。最终,混凝土公司感受到了执行的压力。主动向李文强道出了自己的顾虑,虽然看上去他们的公司运营还算正常,但因为疫情原因收入还是受到影响。如果再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企业的经营和企业所属员工的工资发放。混凝土公司提出想与申请人河南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和解。李文强也考虑到这个因素,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混凝土公司于当日支付一半的款项。剩余部分由法院将已查控财产到银行进行扣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件顺利得以解决。

    执行难案在疫情期间取得如此重大进展,得益于执行干警主动开动脑筋想办法,多方努力、全面摸排,及时查找到被执行公司在第三人处有经营收入之证据,补充了法院网络查控的不足。同时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执行和解,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避免了径行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损失和不稳定因素,实现了当事人双赢,助推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