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欠款……”3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与失信惩戒的“组合拳”,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当场领取到了952764.08元的执行款,而此时,距离其递交执行立案申请,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某银行某某支行与河南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河南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银行某某支行支付欠款及利息共计945 898.08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余额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因判决生效后,河南某公司并未履行,某银行某某支行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河南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上门,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面对执行干警融情于理的劝说,起初,该公司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决定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其再次进行释法明理,重点强调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慑于法律威力,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态度有所松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履行债务,但目前公司资金紧张,一次性全额履行确实存在困难,希望能够就还款时间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执行干警又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经营现状亦表示充分理解,同意视其经济状况适当延期给付。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敦促下,被执行人通过转账方式将全部95万余元执行款分数笔履行完毕,执行法官也第一时间通知了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本案中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不仅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执行的力度,最大限度释放了执行的温度,也为优化辖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特别是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济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突出执行强制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因案施策,采用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在依法保障胜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