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会上,湛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闻延辉宣读了《全市法院2020年1-12月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关于组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通知》,并结合全院2020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和提升公司、企业、律师、当事人诉讼体验等方面,对做好2021年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提出了要求。
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一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做实做好;二要认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一步提升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增强各项诉讼服务实效,促进营商环境司法指标改善;三要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涉诉企业的司法体验和满意度;四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推进,更好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