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焦作市全星钙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星钙业)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碳酸钙、氧化钙、轻质碳酸钙、氢氧化钙;销售建筑材料。它是在严格环保治理的大环境下,焦作市同类企业中极少数获得环境评估合格的企业之一,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利润空间。但因资金不足、经营管理等原因造成企业亏损严重、负债高企,企业控制权在原实际控制人、数个大额债权人之间多次转移,仍未摆脱经营困境。2019年8月20日,部分小额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全星钙业破产重整,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修武县法院)于2019年9月2日裁定受理。
二、审理情况
根据企业财务数据显示,全星钙业资产价值5288.69万元。共有68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19121万元,管理人审查核实后均予以确认。审理过程中,审理法院发现各利益相关方因利益冲突矛盾尖锐,为取得自身利益各行其是,为审理案件带来巨大障碍。企业由个别大额债权人租赁经营,企业租赁方以各种理由拒不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财产、账册、印章等,也不同意管理人进厂清产核资。同时部分小额债权人认为租赁方有向厂外倒运企业资产的嫌疑,封堵了企业大门。部分债权人到省、市有关部门多次信访。修武县法院为化解矛盾、顺利推进程序,组成了院长牵头的工作专班,多次对债权人分类摸查,找准矛盾切入点,分批次组织债务人、债权人、租赁人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详尽解答不同债权人关心的问题,推动绝大部分债权人打开心结,使得债权人对债务人初步达成了谅解意向,为下一步企业重整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意向投资人无法现场考察,资金迟迟不能到位,破产程序就此停滞,债权人纷纷要求破产清算。但破产清算不仅将使企业彻底退出市场,还将导致债权清偿率大幅下降。为此,修武县法院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模式运用到破产案件中来,努力促进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经过多次组织听证会,邀请经济学专家论证讲解,现场模拟计算破产清算与破产和解债权实现的预期结果,最终成功引导债务人、债权人达成和解。2020年10月26日修武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
该案破产和解程序终结后,随着疫情好转和经济复苏,修武县法院指导管理人主动与意向投资人再次沟通,邀请前来考察现场,成功引入某实力雄厚的企业投资,并为企业配备了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
三、典型意义
该案是破产重整转和解的成功案例。在案件因疫情影响及案情复杂造成重整期限超期的情况下,审理法院没有按照常规转入破产清算程序,而是根据实际创新适用破产法的法律精神及民事活动中的自愿、公平原则,灵活运用和解程序化解了各利益相关方积累多年的尖锐矛盾,挽救了一个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化解了60余位债权人的1.9亿元债务,根据和解协议,实际清偿金额达到1.6亿元,清偿比例84%,比模拟破产清算的清偿比例约提高了5倍多。该案有力保障了债权人利益,缓和了各方尖锐矛盾,维系了128名职工的主要生活来源,为保全市场主体,保障职工就业、基本民生和社会稳定贡献了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