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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特点:以预重整方式挽救房地产企业,探出“问题楼盘”处置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1-03-01 16:16:25


    一、基本案情

    河南瑞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邦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2015年起,瑞邦公司因资金短缺,导致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瑞邦•芙蓉苑”停工,引发大量诉讼,被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纳入“问题楼盘”处置化解范围。根据当地党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平顶山中院主动对接问题楼盘责任单位,依法甄别研判,于2019年11月启动预重整程序,尝试通过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机结合挽救企业。2020年3月26日,债权人正式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顶山中院)提出对瑞邦公司的重整申请,平顶山中院于2020年4月7日裁定受理。

    二、审理情况

    2019年11月,平顶山中院着手研究如何更好更快挽救企业,合议庭走访调研所涉问题楼盘状况,以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征求行业专家、政府专班、债权人等各方意见。经审查,瑞邦公司资产预估值1588余万元,无异议债权7337余万元,资产负债率达462%。在摸清企业情况的基础上适用预重整制度,邀请中介机构提前介入,法院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在预重整期间,合议庭一方面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按照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的相关政策对“瑞邦•芙蓉苑”综合楼项目予以帮扶和支持;另一方面指导瑞邦公司以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债权人对瑞邦公司重整的相关意见,并与六位意向投资人进行了投资谈判,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即与投资方形成了投资及利润分配的初步方案。

    2020年8月26日,瑞邦公司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组均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8月31日,平顶山中院裁定批准瑞邦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瑞邦公司重整程序。

    三、典型意义

    该案系通过破产程序成功盘活“问题楼盘”的典型案例。为避免企业陷入“程序空转”或“二次破产”,有效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平顶山中院探索设计了由政府主导进行程序外预重整的机制。一是规范预重整启动程序,经债务人同意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等支持,由辖区政府出具明确破产预重整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二是期间工作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法院、辖区政府、政府工作专班、问题楼盘办、社会中介机构共同组织召开问题楼盘处置化解联席会议,就重整价值识别、战投招募、工程续建等工作进行筹划,并协调一致行动;三是预重整期间,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提前参与,法院侧重于进行全程业务指导,最终形成预重整工作报告,报法院审查批准并依法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通过上述机制,实现了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序衔接。该案自立案受理至重整成功用时仅145天,债权清偿率高达76.65%,化解债务7337.25万元,化解执行案件17件,盘活土地3.3亩。截至目前,投资协议、施工合同均已正式签订,新的施工方已经进场完毕。该案既有效盘活了企业资产,较好保障了购房人等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企业债务风险和社会矛盾纠纷,体现了法院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在当前“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全力攻坚阶段,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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