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成立于1998年,并于同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味精和鸡精等调味品、复合肥系列、植物蛋白系列和小麦面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作为国内味精生产商中历史最为悠久的企业,打造了“莲花”这一调味品行业的标志性品牌。近年来,由于受整体经济下行、市场萎缩、融资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莲花健康发生严重的经营困境和债务危机。经审计,2017年度、2018年度该公司净利润均为负值。如2019年不能实现扭亏为盈及净资产转正,公司将面临股票暂停上市和退市的风险。经债权人申请,2019年10月15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裁定受理莲花健康破产重整一案。
二、审理情况
经清产核资及债权申报审查,莲花健康资产评估总值8.95亿元,负债合计20.35亿元。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3月4日,周口中院裁定终结莲花健康重整程序。
在案件受理前期,周口中院及时组织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听证,并与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职工对重整的期望。在受理重整申请后,周口中院一是将司法重整与职工安置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函告相关法院中止诉讼、执行程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妥善保护莲花健康核心资产安全;在全面调查职工债权及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清偿职工债权总额8.4亿余元,妥善安置7000余名职工,保障近2万余名职工利益,同时解决了企业冗员负担沉重的问题;批准莲花健康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营业,有效维持企业在重整期间的正常生产和运行管理,做到重整、安置、经营“三同步”。二是设计小额债权清偿制度,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根据债权人结构及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小额债权清偿安排,保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引入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参与重整,通过资本金转增股本引入重整投资人,对资产、负债、股权及经营进行一揽子安排,为公司注入流动性资金并帮助公司全面恢复主营业务,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典型意义
该案是人民法院发挥破产重整制度价值,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典型案例。莲花健康作为上市企业,在深陷债务危机、经营困境及历史冗员负担沉重等多重困境下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的高度重视和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裁定受理到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仅用时2个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用时不到3个月,最大程度减少了莲花健康存在的暂停上市、退市风险,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近10万余名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维系了莲花健康上市公司主体地位,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2020年,莲花健康彻底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约16.5亿元,净利润7400万元,税收5036万元,出口创汇2669万美元,企业全面步入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