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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云香非法狩猎案

发布时间:2021-01-19 13:42:09


    合议庭成员:方 平  甘久松  程 丽

    案例编写人:罗山县人民法院  孔晶晶

    典型意义

    该案是河南省有代表性的以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保护好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起到较好引领示范作用,将会有效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南岸的河南省罗山县,地形多样,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更有珍稀濒危鸟类朱鹮,保护这里的生态环境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罗山法院始终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根本,为当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罗山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以儆效尤,引导全社会树立不能、不敢触碰破坏环境资源这条红线意识,为县域绿色生态撑起司法保护伞。罗山法院确立了“护航绿色生态,打造鸟类天堂”的环境保护主题,着重保护当地的森林土地和鸟类资源,明确着力点、侧重点,变个案审理为常态保护。

    罗山县法院通过设立“杜堰河鹭鸶林湿地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罗山县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实现了土地、山林、鸟类、水域保护全覆盖。通过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功能,将基地作为被告人履行‘复植补种’协议的场所,还要将基地打造成改造犯罪分子具有‘社区矫正’功能的场所、进行巡回审判具有‘法治教育’功能的场所、凝聚公众参与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场所。通过发挥基地的教育示范带动功能,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资源保护中来。

    本案中程云香与吴新元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上述二人应对其行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经公告后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要求判令程云香、吴新元从事义工服务、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程云香、吴新元亦愿意通过义工服务、赔礼道歉的方式以弥补过失,并与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订协议,缴纳了履行保证金。所以法院对检察院院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在强化司法惩治、救济修复举措的同时,罗山法院还在普法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法律意识上求创新、求实效。通过以案说法、巡回审判、发放宣传单、拍摄微电影等方式普及环保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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