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59名农民工当庭拿到劳动报酬案

发布时间:2021-01-15 10:47:56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被告章某某承包了鄂豫边界某村的1000亩耕地用于种植艾草。2019年3月,章某某雇佣周某等59人对艾草地进行锄草,约定按亩支付劳务报酬。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章某某一直未支付劳务款。经多次讨要无果,2020年周某等59人将章某某、高某某等诉至法院。邓州市人民法院立即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及时为周某等59人联系法律援助,取得政府支持,稳定农民工情绪,力争快速、有效化解纠纷。本案的难点在于,周某等59人不能提供书面证据,59人锄草的工时和薪资均由被告高某某记录掌握。高某某因担心对己不利,存在顾虑不肯配合。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高某某,耐心沟通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步打开了高某某的心结,将其掌握的工时薪资证据固定下来,为案件审理找到了突破点。承办法官立足证据,释法析理,告知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告章某某意识到欠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严重后果,并当庭兑付59名锄草工人的劳务款。

   【典型意义】

    本案涉农民工人数多,关系到农民工权益保护,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邓州市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为59名农民工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及时联系法律援助,并与镇政府沟通相关情况,安抚农民工情绪。在59名农民工诉讼能力低,缺乏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法官用心固定欠薪证据,立足欠薪事实证据,法律释明,最终使章某某转变态度,当场兑付了拖欠的劳务款,有力地维护了59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南阳中院报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