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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 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发布时间:2021-01-07 16:44:47


       产床上,刚出生不久的13只幼崽,憨态可掬;圈舍内,长大成年的一栏栏长白猪,膘肥体壮;三五只调皮的约克夏小仔,钻出围栏撒欢……1月7日,隔着屏幕,民权县某养殖公司基地,一座现代化的养猪场,清晰可见。
       原公司经营人孙某,吐着热气,“再过几天,这12000多头成品猪,就变成‘真金白银’啦。”他一边说,一边指着产房旁的圈舍,大约2000多头母猪,一览无余。有的正在给仔猪喂奶,有的正在悠闲的“散步”,有的挺着肚子,等待着分娩……活灵活现的景致,真让人感喟生命的宝贵、猪场的壮观。
       “这多亏了民权县法院啊!”孙某长叹一声,这样说。
       原来,早在2019年,孙某因经营不善和“非洲猪瘟”影响,成品猪难以出售,借款投入的资金无法变现,加上100多名员工工资,导致养殖公司出现债务危机。走投无路的孙某,无奈之下,于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民权县人民法院提出合并破产重整申请。
     民权县法院受理立案后,及时介入,查明民权县某养殖有限公司、民权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河南某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法登记注册,以生猪养殖为主要经营范围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及经营人均为孙某。
     经审计,三家公司资产总额77873513.64元,负债总额113577596.94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5704083.30元,资产负债率145.85%。
     因孙某三家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正值疫情期间,民权法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认为三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并且,三申请人有完备的养殖场地,现有存栏种猪2034头,商品猪16506头,共有成熟的养殖工人100余名,技术力量雄厚,生猪养殖仍在继续,承办法官考虑到正值春节前夕,当时生猪市场销售行情较好,政府也已出台大力支持生猪养殖政策。因此,申请人孙某的三个公司具备通过破产重整进行拯救的价值与可能性。民权法院裁定受理上述三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为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
     受理该案后,合议庭在当时疫情还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到三家公司实地了解情况,并详细询问公司目前的具体困境。针对三家公司对经营性资产,尤其是流动性资金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已经难以区分,对三家公司实质性合并重整有助于提高重整效率和重整的成功率,民权法院遂裁定三申请人实质性合并重整审理。
     民权法院积极探索审判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经电话、微信与管理人、债权人协调沟通,通过网络及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形成决议,以破产管理人作为主导,成立了由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竞争性磋商工作组,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经公开招募,柘城县某养殖有限公司有意作为投资人参与三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破产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确定的投资方案,结合三家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分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民权法院随后于2020年9月8日批准三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的重整计划,终止三家公司重整程序。
     该院承办法官崔振江说:“在审理此案过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宝书,副院长朱家重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论证,站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一方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方面和合议庭法官探索审判运行机制,为推进案件审理进程,出谋划策。经过多方探讨,合议庭决定创新形式,实行“一分二并三总”(分别立案,合并审理,三家企业财产并总一起处置)的实质合并重整审判新方式,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破产审判效率,为企业新生、发展提供了机遇。”
重整投资人柘城县某养殖有限公司接手孙某的三家公司后,通过进一步接触,柘城县某养殖有限公司发现孙某养殖经验丰富,且有生猪常见病防疫技术,十分敬业,遂聘请孙某和投资人一起携手对养殖基地进行管理。有了运行资金,得到了重整投资人的信任,孙某更坚定了信心。在他的精心管理下,破产重整计划已有序实施,第一期优先债权组的近2000万元债务提前两个月清偿履行完毕,从而实现了盘活破产企业与债权人债务“回收率”大幅度提升的“双赢”效应。
     民权县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对三家相互关联的破产企业进行重整,助力企业脱困重生的做法,不仅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赞赏,而且,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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