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淅川县人民政府县长杨红忠,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省市法院及陕西省洛南县法院、淅川县人大、河南丹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淅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里坚主持本次揭牌仪式。
王韶华副院长指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区,保护区对保证京津地区人民饮用水质量、水资源战略安全和华北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对保护特有物种资源、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十分重要。此次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的建立,是淅川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库区生态环境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司法保护基地作为落实环境替代修复、常态化运行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集惩治、教育、修复等功能为一体,既体现破坏湿地违法行为的打击,也能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青山+”的环资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是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征程上的一个启点,既有创新价值,又具有环境资源审判的实践效果,值得全省其他法院学习借鉴,各地法院也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生态环境特点,创新生态环境年司法保护模式。
王韶华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的二〇三五远景目标,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全会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围绕大局,完善思路,谋划发展。
王韶华副院长强调,下一步,河南法院要持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为美丽河南、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