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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0-12-21 17:12:25


    2020年12月17日下午,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平顶山市副市长张弓,平顶山市中院院长王辉,平顶山市司法局局长陈建中,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贾小平,平顶山市民政局副局长李自钦,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监督局局长杨敬周,平顶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猛等应邀参加,32家会员单位代表全部参加。会议由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刘鹏华主持。

    平顶山市副市长张弓、平顶山市中院院长王辉共同为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会议宣读了《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批复》(平民社管〔2020〕18号),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援助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理事。

    王辉对平顶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提升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服务平顶山市经济发展大局,推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王辉强调,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提升履职尽责的大局观、使命感和责任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企业破产案件质效提升;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培训、竞赛、对外交流等活动,提高专业化程度和业务质量;三要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王辉表示,平顶山市中院作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将与破产管理人协会一道共同努力,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推动全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护航平顶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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