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精品意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案件和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先后有多起案件和多篇裁判文书获得国家和省市法院表彰。其中,2017年,有1起案件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2018年,有1篇文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三等奖,2起案件和1篇文书分别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案件、十大精品案件和十大优秀裁判文书。2019年,有1篇文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商事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此系全省法院唯一一篇获奖文书,也是全国3000多个基层法院唯一一篇获奖文书;2篇文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执行异议、复议裁判文书三等奖,全省基层法院仅有此2篇获奖;2篇文书分别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十大精品裁判文书。2020年,有1篇文书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终本案件裁定书。
强化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观摩学习其他法院优秀、精品案件和裁判文书,同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分析研讨,提升法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为办好案件、撰写高质量裁判文书打好基础、练好“内功”。
强化释法说理,打造“高质量”。要求法官在通过庭审准确确定争议焦点、准确审查判断证据效力的基础上,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撰写裁判文书要格式规范,语言准确规范,分析客观理性,充分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保障事实、证据、法律与裁判结果形成严密的论证说理关系,保障裁判结果说得清、讲得明、当事人看得懂。
强化案件评查,装上“安全阀”。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采取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庭审、裁判文书、案件卷宗开展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及奖惩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庭室和承办人,督促补正并加强整改。就案件质量、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形成评查报告,印发各业务部门和法官学习,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强化监督管理,戴上“紧箍咒”。每季度由院长主持召开审委会委员、承办人参加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判分析会,一一听取发改案件情况汇报,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加强对审判执行各流程节点、诉前保全、案卷归档等关键节点的监管力度。强化案件质效通报,每月对审判执行质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员通报排名,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强化制度落实,把好“问责关”。切实发挥制度的制约惩戒作用,对因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等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或严重违反庭审有关规定、违反执行工作有关规定、法律文书出现严重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差错责任,促进法官增强责任意识,严把自身案件质量,促进案件整体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