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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河南出台新规联动协作加强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10 07:59:11


    为更好发挥执行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8日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这一《决定》,体现了河南省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高度支持,也凝聚了河南全省各执行联动单位的心血和付出。早在2019年12月,河南省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就专门召开会议,就加强全省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作出部署安排。2020年6月至8月,河南省委政法委与河南高院成立调研组,就全省执行联动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用数据分析、座谈了解、走访谈话等多种方法,梳理全省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迫切需要,提出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对策建议。2020年9月以来,经河南省人大和河南高院共同研究、论证,先后征求了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相关单位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正式出台。

    河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杨书国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最终化解矛盾,彻底解决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决定》重点规定了执行联动协作责任,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议1号文件《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明确要求各联动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与全省法院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相关部门要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效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必需的经费,推进将涉执行政府债务、司法救助资金等依照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偿付机制,推动以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有效化解执行,并将各部门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执行联动与信息共享,依法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信息数据,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人民法院办理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手续以及查询相关档案时,及时履行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应当探索并推动将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义务、化解涉执信访等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化查找及临时控制被执行人、查扣车辆、限制出境等协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应当依法及时出具法律文书;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相关部门应当完善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将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本单位的管理系统中,并在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支持人民法院与有关单位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营造鼓励自动履行、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法规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健全纠错、救济机制,依法及时保护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2014年底,最高法院开通了“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逐步实现对银行存款、车辆、理财产品等在全国范围内的网络查控。而作为“总对总”查控系统的必要补充,河南省级层面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也一直积极推进。2020年6月15日,河南高院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不动产信息查控专线对接;与省公安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查控被执行人及车辆机制的文件;工商、税务等信息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正在协调对接中。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史银升表示:“《决定》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对加强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全社会各方面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局面,尤其是信用修复、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披露制度、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关于建立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披露制度,引导市场主体防范交易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商业违约和矛盾纠纷发生等方面的规定,与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精神高度契合,也为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最终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决定》以立法形式固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河南全省法院探索实行了信用惩戒、联动协作、协同执行等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决定》将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都吸纳了进去,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必将大大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石文灵说。

    据悉,今年1-11月,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52万件,已结57.0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60.55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74万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名单47.16万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72.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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