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汝阳县法院对李某龙诉某县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联合县司法局组织汝阳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60余人参加旁听。
据了解,原告李某龙与第三人系邻居,双方因原告建房施工等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原告李某龙要求某县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对自己报案举报相关问题作出处理。被告某县公安局认为双方系邻里纠纷,已经履行职责对第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家人不宜再做处罚,因涉及证据材料较多,案件较为复杂,案件从上午9点开到下午3点。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以后将积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切实实为人民服务。据悉,近年来,汝阳县法院在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采取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努力提升行政机关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