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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 代表见证房产查封

  发布时间:2020-11-18 09:38:00




    近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水冶镇某小区,在人大代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参与见证下,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等4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李某等4人偿还原告张某借款32.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4名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4名被告在限期内均未履行义务。经法官认真查找,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在水冶镇某小区内有房产一套。立即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在人大代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参与见证下,开锁人员打开门锁,执行干警依次对室内物品进行登记,1小时后,所有工作进行完毕,当事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后,现场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据了解,下一步,法院将按照程序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力争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图①:开锁公司人员换掉锁具。

    图②: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被依法查封。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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