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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会同院审管办召开第二次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9-30 11:00:53


    9月29日,根据省法院党组安排,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同院审管办组织召开第二次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推进会,对4起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集中督办,专题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清理积案具体措施。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祁建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开封、漯河、周口等相关法院负责同志汇报了案件长期未结原因及下步清理积案思路。省法院审管办主任常晖及有关负责同志逐案进行点评。祁建峰组长对积案清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清理积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相关中院和基层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审判主业主责,扎实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各中院纪检监察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积极发挥全程监督作用,摸清积案底数,查找分析原因,强化督导督办,以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督促司法办案主体责任的落实。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标准做好积案清理工作。针对此次推进会督办的4起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在坚持依法及时清理的原则下,实事求是,因案施策,依法依规办结。同时,要紧盯目前正在办理的审期较长,有可能演变为长期未结风险较大的案件,避免出现历史欠账未清、新的积案不断出现的现象,坚决防止“旧病未治,新疾又生”,造成工作持续被动。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用善用政策法律赋予的权限职责。相关中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基层法院积案清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承办法官要敢于担当尽责,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政策,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案件长期未结,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组要果断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万金生主持会议。开封、漯河、周口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主管副院长)、审管办主任及相关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承办法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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