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执结一起涉恶罚金案
发布时间:2020-09-16 16:11:53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恶案件的罚金,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刘某涉恶一案判决后,2万元罚金一直未缴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得知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应属于刘某的土地征集款已被其儿子领取。经过一番耐心的思想工作和讲道理说政策,刘某儿子替刘某缴纳了罚金,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袁刻攀)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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