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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墙刷了 “心墙”解了

发布时间:2020-09-02 16:16:21


    近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排除妨碍案。前后邻居因琐事闹起纠纷,一家要粉刷墙壁,另一家不让进自己家的院落,双方僵持不下,引发纠纷。

    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为前后邻居关系。2017年3月,胡某某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当年9月新房落成。就在胡某某欲对房屋后墙(位于孙某某院内前方)进行粉刷时,孙某某进行阻挠,不让施工人员进入自己家的院内。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胡某某将孙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排除妨碍。2018年12月,杞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胡某某对其房屋进行粉墙,被告孙某某不得阻止,并为原告粉刷提供便利条件。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未能主动履行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双方系前后邻里关系,执行法官陈顺启对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均未能达成和解。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对本案进行强制执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

    今年8月17日,陈顺启带领执行干警准时到达该案执行地点。陈顺启再次对孙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在多方共同劝说下,孙某某终于同意胡某某对其房屋进行粉刷。按照预定方案,执行组、稳控组、劝导组、后勤保障组、摄像组各司其职,迅速开展工作,执行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证了执行过程的规范、有序、高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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