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杞县法院于2019年底调解结案,被告偿还原告银行借款800万元及利息。今年5月8日,杞县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某棉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有一笔存款,即对该款予以冻结。鉴于被执行人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申请执行人也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表示理解,同意与对方和解。5月27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履行部分案款共计260万元,余款分期履行;解除对被执行人工商银行账户冻结,尽快复工复产。
【典型意义】本案是执行工作依法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案例。今年以来,在全省法院开展的 “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活动中,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涉金融案件的执结率,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取得明显成效。在该案执行中,杞县法院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在依法维护银行权益的同时,还通过执行和解工作帮助资金链暂遇困难的企业盘活了资金,度过难关,收到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