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山阳区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03 17:02:50


    7月30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由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裴永胜担任审判长的一起行政案件在山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件为原告某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行政单位纠纷,原告不服行政单位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通知书,并依法重新按照相关法规处理原告投诉事项。

    开庭前,裴永胜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他组织原被告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一一质证,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用语规范,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诉辩双方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该案将择日宣判。

    院领导带头审理案件,建立长效机制,已然成为山阳区法院工作新常态。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不仅发挥院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更有利于展示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带动全院法官办案执法积极性,起到了提高审执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更好地为群众解决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