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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放水养鱼”式执行让各方共赢

  发布时间:2020-07-22 17:05:23


    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安排8名执行干警,到辖区某小区内协调业主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就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纠纷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放水养鱼”式执行既让企业生存又让业主满意。

    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房地产公司逾期办理房产证导致违约,案件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支付业主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因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生效判决向业主支付违约金,300余名业主向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没有足够能力一次性支付业主全部违约金。考虑被执行企业实际情况,该院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的在售房屋采取了灵活查封措施,以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尽最大可能助力被执行企业渡过经营难关,恢复偿还债务能力。同时,为了保障300余名业主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业主代表和房地产公司和解,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倾力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每月支付10万元到法院执行账户,用于支付业主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业主违约金支付完毕。

    “法院执行中尽量‘活封’不‘死封’,既能让我们生存又能先期实现业主的部分利益,我们觉得法院的做法科学合理。”“这种执行方式对双方都有利,我们业主都有机会实现权利,其实挺好的。”“湖滨区法院‘放水养鱼’式执行让各方共赢,这样考虑比较周全。”在经过前期协调后,7月10日,执行干警深入小区内,现场组织业主与被执行企业签订和解协议,当天即签订和解协议135件,以车位抵违约金28件,以租抵债5件,诉前化解55件,有效推进了这起业主群体性案件的执行,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同时也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赢得了生存之机,实现了双方共赢,房地产公司和业主代表均感满意。

    疫情期间,湖滨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尽量采取对企业经营影响小的司法措施,通过司法手段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促进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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