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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到舞钢法院考评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0 10:20:16


    7月9日,平顶山中院审管办主任王廷霞一行到舞钢法院对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各项指标进行考评。舞钢市纪委监委驻舞钢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新红,舞钢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朝辉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考评。

    会上,刘朝辉围绕司法效率提升举措、简化商事审判司法流程、司法成本落实情况、繁简分流机制使用情况、提升司法程序质量、司法公开等方面对舞钢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整体汇报。

    考评组查阅了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各项指标相关台账和材料,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王廷霞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以下要求和期许:一是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各项指标,在“精”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严格规范审判流程,促进商事案件高效审理;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商案件执行力度,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环境稳定。

    “执行合同”作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对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舞钢法院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切实的获得感;围绕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保障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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