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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诉前调解11起劳资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24 15:40:23


    本报讯  近日,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内,随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11起劳资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悉,11名原告跟随被告刘某在工地做外墙保温工作。施工期间,被告刘某给了11名原告部分工资款。当年7月完工后,11人剩余的工资款共计7.2万元,刘某一直未结清。今年6月10日,11名原告分别向召陵区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院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并委派3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矛盾得到缓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袁刻攀  梁舒婷)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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