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来自山西吕梁的农民工郑海军一行3人来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交到了湛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程昆松和执行员胡昶鑫手中,代表其他28位农民工,感谢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协助他们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人工资。
2020年1月份,湛河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因分包山西省孝义市某住宅小区防水工程,对该工程总承包方某集团公司享有即将到期的债权共计150.0315万元,某集团公司承诺于2020年3月、4月、5月分批偿还。得知该线索后,执行员胡昶鑫立即对该债权采取冻结措施,并向某集团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4月份,某集团公司向湛河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湛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程昆松在审查时发现,孝义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份查实,上述集团公司系孝义市某住宅小区防水工程总承包方,上述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为分包方,工程2017年完工后,因该集团公司拖欠建设公司部分工程款,导致郑海军等31位农民工的工资总计146.5万元被长期拖欠。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孝义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湛河区法院致函,希望在执行该项目款项时优先考虑支付农民工工资。湛河区法院经研究后及时回复,同意按照孝义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协助优先解决该项目农民工工资监督发放实施方案,由孝义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监督该集团公司及时、足额向31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切实保障31名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继续冻结,用于支付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近日,郑海军等3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被拖欠3年的工资。为表示感谢,郑海军等3人作为代表,从山西来到河南,将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和“人民靠山 正义之剑”的锦旗送到执行局长程昆松和执行员胡昶鑫手中,感谢湛河区法院查明事实,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快速拿到被拖欠已久的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