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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隔空”执行助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6-03 10:55:48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隔空”执结一起标的额为279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及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

    2016年2月,某市政公司与某污水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由于某污水处理公司没有支付剩余设备款被起诉到法院。经获嘉法院审理判决,某污水公司支付某市政公司设备款及诉讼费共计279万余元。执行中,法官了解到该市政公司正需要资金复工复产,便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韦德涛  王泓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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