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如,制定外商投资法、加强产权保护、深化“放管服”改革,尤其是应对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更大规模地“减税降费”。党中央这些重大举措,都与法治息息相关。对企业而言,政府给的优惠,能解一时之困,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面临疫情对国际国内经济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各类矛盾纠纷多发高发形势下,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产权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破除审判工作中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要求落到实处,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信心。
二、要尊重契约精神。在法定审限内尽最大努力地缩短办案时间,严格依法认定法律责任,优质高效地审理好合同纠纷案件,让诚信践约的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理直气壮,让失信悔约的当事人名声扫地、寸步难行,让市场交易规则更加清晰透明,以旗帜鲜明地司法裁判促进营商环境改善。
三、要善意文明执行。在涉及民营企业是否能渡过难关、继续发展存活下去的关键节点上,尤其是要把握好执行的尺度,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继续创造价值;对发展韧性不强、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确保其生存,促进其发展。我认为,这才是最好的服务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