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给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送上一面“执法为民,情暖人间”的锦旗以表感谢。
周某申请执行王某案,执行标的额13万元及利息,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的工资和公积金账户并定期扣划执行款项。近段时间,周某遇到困难急需用钱,承办此案的执行干警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被执行干警的真诚态度和柔性执法所打动,双方近日对最后一笔剩余款项达成和解,王某一次性将剩余款项78061万元支付给周某。王某说:“法院的执行有爱心,更有人情味,再不还款我良心过不去!” (张传新 方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