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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把赡养费送到老人家中

  发布时间:2020-04-10 11:29:41


    “谢谢王法官,唉!这是我老伴的丧葬费啊,要不是我如今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谁愿意去起诉自己的孩子啊。”4月8日,年逾八旬的老人张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2万余元后,激动的对新郑法院执行干警王锦程说。

    新郑市郭店镇80岁的张某膝下育有三子二女,张某含辛茹苦把五个子女抚养成人后,张某长年累月身体疾病缠身,急需子女照顾,但子女们却因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对张某老两口不管不问,张某是个药罐子离不开钱,老两口又没有经济来源。2018年1月,张某与其三个儿子在民调组织和其村干部帮助下与子女达成协议,后大儿子认为该协议不公再次引起纠纷,使协议被迫搁浅。同年,张某夫妇无奈一纸诉状将五子女诉至新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原告子女分别承担相应赡养义务以及原告日后的丧葬费用。

    2019年3月,张某的老伴因病去世,张某子女未承担其母亲去世时的丧葬费,申请人张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局干警向五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线上冻结五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案件承办人王锦程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五名被执行人各执一词,据“理”力争。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王锦程考虑到张某已是年逾八旬的老人,行动不便等原因,上门向张某核实具体情况并做了询问笔录,并向周围村民核实张某及五位子女情况。在核实并掌握了各种情况后,王锦程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希望他们能念及亲情,主动履行,并分别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

    经过沟通,王锦程提出解决方案,2万余元的执行款由五人平均承担送至新郑法院,由执行干警代为转交张某。考虑到原告年纪过大,出行不便,4月8日,王锦程等几名执行干警再一次来到张某住处,将全部执行款交到张某手中,并对张某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负责照顾张某的大儿子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今后会好好照顾老人,也会努力缓解兄弟姐妹间的关系,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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