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远隔千里之外只需要通过一个手机,足不出户就能高效解决自己的小纠纷,实在是方便!”家在辽宁的22岁小伙孙某对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竖起大拇指。
2019年12月18日,原告孙某通过某游戏交易平台以720元购买被告张某出售的QQ 号32862XXXXX的使用权,两个月后原告发现该账号被被告通过找回密码的方式更换密码,以至于原告不能继续使用该账号。经多次催促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原告于2020年2月19日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网上跨域立案至睢阳区法院。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网上接到分案的承办法官刘丰详细了解案情后,征询双方同意,相互添加了微信好友。孙某随后便将事先整理好的证据材料通过微信发给法官,法官随即将证据转发给被告质证,“屏对屏”展开“隔空作业”,从道德情理和法律责任出发释法析理。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转让费返还原告。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整个办理过程仅仅用了十五分钟。该案从立案、调解、履行,足不出户,全程7天结案。
法官刘丰感慨地说道:网上办案不仅免去当事人往返路途之苦,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充分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便捷,也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