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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远程调解一朝线上履行 睢阳区法院让群众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02-25 10:33:01


    2月20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徐长社、法官助理赵雷法官利用微信与电话,远程“非接触式”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据了解,原告李某、被告闫某于2019年8月25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闫某由于自身原因违约,双方多次协商不成,李某遂诉至法院。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出行的风险,在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员额法官徐长社决定采用微信和电话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在徐庭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闫某在协议生效七日内支付原告李某违约金18000元,支付中介公司佣金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协议生效后,闫某当场通过微信履行全部案款,该案顺利审结。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及法院的微信调解方式均表示满意。

    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睢阳区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化解纠纷并重,积极实行网上办案工作模式,通过网上立案、电话通知、网上调解、互联网法庭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涉诉讼事项,在确保当事人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巧妙化解各类纠纷,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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