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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官巧用电话调解 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20-02-13 12:03:52


    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里,舞钢市人民法院快速转变办案理念,网上沟通,移动办案,线上结案,积极探索“千万案件一网牵”审判新模式,彰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力量。

    近日,舞钢法院受理的两起案件,原告均自愿撤诉。昔日对簿公堂的“冤家”,为何变得互相理解,主动撤诉了呢?这背后既有法官的苦口婆心,也有当事人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你好法官,感谢法律的威严和效力,通过您这两天电话、微信调解,被告张某某已经把劳务费用支付给我们了,我选择撤诉,请予以准许!”2月7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劳务纠纷案件,通过法官不厌其烦的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微信沟通,最终,原告任某某主动撤回起诉,该案得到了妥善化解。

    2015年,被告张某某承包舞钢市尹集镇某工程,雇佣原告任某某进行室内墙体装修施工,未足额支付原告劳务费用。2018年2月14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欠原告劳务费4000元整。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拒不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原定近期开庭审理。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法院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经过一番调解,被告向原告支付了所欠劳务费用,原告申请撤诉。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河南某公司也向舞钢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原告河南某公司要求被告舞钢某公司履行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款,被告迟迟不予履行,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尝试庭前调解,因特殊时期不能面对面做调解工作,便及时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不厌其烦地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最初,双方当事人都很迟疑,但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自愿庭外和解,原告申请撤诉,一起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疫情当前,大局为重。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舞钢法院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充分利用“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平台,开展远程立案、调解、开庭等诉讼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充分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全面开启了“隔空”办案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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