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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微信视频庭审” 助力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同向推进

  发布时间:2020-02-11 08:11:44


    向被告邮寄传票拒收、到家里直接送达吃“闭门羹”、多次“蹲点”终于留置送达,但原定的庭审时间又遇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案件该如何进行?2月10日,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推进下,舞钢市人民法院进行了首次“微信视频庭审”。

    原告王某起诉被告张某要求其偿还拖欠的劳务工资款10000元,在送达时张某就有对抗情绪,与法院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考虑到王某的工钱已被拖欠5年之久,主审法官依旧希望通过可行的方式尽快解决问题。庭审前一天,法官拨通了经常无人接听的电话:“你好,是张某吗?我们是舞钢法院工作人员……”,张某居然没挂电话,法官感觉“有戏”。“现在是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原本安排你们的庭审你们不用到法院来开庭,我们可以尝试利用微信视频进行。当然,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安排你们到法院来开庭”。“有什么区别吗?”听到张某感兴趣,主审法官抓住时机从再次送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自身人力、时间安排等各方面比较利弊,给张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张某正确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经过主审法官的苦口婆心,做通张某思想工作后,主审法官立即与原告王某联系,趁热打铁组织开庭,书记员添加当事人微信、组建微信群,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微信庭审。

    “请上传各自身份证核对身份”

    “请仔细阅读《微信庭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意的话我们现在进行微信开庭”

    “我已阅读上述告知书,同意微信视频开庭”

      ……

     “由于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建议双方实事求是地本着解决问题、减少矛盾、方便大家的原则,发表调解意见。”双方都沉默了,谁都不愿意先开口。

     “被告,如果确实欠原告款项,建议你力所能及的先支付一部分”

     “这个……好吧,可以先给原告一部分”

     考虑到现在时值春节,大家手里可能都会有一定的现金,法官灵机一动,“现在给吧,力所能及,三五千都行,可以通过微信转账转给我们,我们转交给原告”

     “嗯……,好吧”

    原告王某也喜出望外,没想到当场能拿到现金,当即表态:“剩余的7000元半年之内给就行了,诉讼费我自己负担”。当即,张某转给书记员3000元履行款,书记员立即转账给了原告王某。

    “请你们核对庭审笔录和调解协议,无误后在群里以文字的形式表明无误并同意签名,随后我们会向你们送达调解书,请及时签收。同时希望被告主动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减少双方不必要的麻烦。”

    “放心吧,用不了半年我就能把钱给他。”

    就这样,一起拖欠五年工资款、送达困难、即将延期审理的案件,通过微信视频开庭,顺利地进行了下去。

    近期,舞钢法院在严格贯彻落实抗疫工作的同时,在利用传统的电话沟通、微信沟通等方式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充分宣传和尝试使用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进行庭审等线上方式,积极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舞钢法院将不断进行积极探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同向推进,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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