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南曹法庭:发挥区位优势 服务辖区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1-14 08:40:04


法庭档案:

     南曹法庭位于文兴路15号,在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集聚区内企业众多,主导产业为现代商贸物流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南曹法庭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主要审理辖区内金岱产业聚集区以及十八里河镇、南曹乡的民商事案件,同时自2019515日起办理发生在郑州五区两市(管城区、金水区、中原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荥阳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南曹法庭现有干警93人,员额法官12人,包括南曹审判团队28人、陇海审判团队25人、执行团队25人、诉讼服务团队10人以及办公室3人、法警2人。2019年度南曹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5042件(包含知识产权案件454件),结案4740件,结案率达94.01%

      2020年113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人民网、人民法院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河南法制报、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等多家媒体记者来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人民法庭,在郑州市人大代表张金娣、张昌辉,管城区政协委员崔学晨的见证下,开展“寻找身边的李庆军”集中采访活动。

     上午9时,媒体记者团来到南曹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看到大厅里已经有不少当事人前来立案、诉讼咨询,还有当事人在自主立案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一名律师进行网上立案后,对记者说,“以往现场立案等待时间长、程序复杂,现在有了网上立案平台,律师通过登录平台账户就可以进行网上立案,并且经法院立案审核后告知缺少哪些材料,我们在家里也可以通过平台补足所需材料,真的是太方便了!”

     在诉讼服务中心旁边的调解室,媒体记者团看到,调解员王志慧、刘新河正在就一起诉前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原告到南曹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甄别认为该案适合诉前调解,并询问当事人意愿后,移送诉前调解室由管城法院特聘调解员进行调解。

     据介绍,管城法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幸福管城”诉源治理平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源上进行诉源治理。20198月平台成立,管城法院特邀专职调解员,组建由一名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专门诉调对接团队,专门负责诉前矛盾化解。自“幸福管城”诉源治理平台成立以来,共化解矛盾1140余起,切实起到减少案件数量的效果。

     今天正在调解的这起案件是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称其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18729日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3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被告300000元后,被告仅偿还部分借款,原被告双方于2019423日对账,确认截至20192月底被告尚欠原告165000元未还,被告于当日向原告出具收条及还款明细,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予偿还,原告故诉至管城法院。

     在今天的调解现场,记者看到,调解员正在通过微信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原来因天气原因被告无法及时赶到南曹法庭,调解员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及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微信调解,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整个调解过程仅持续不到两个小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思维,借助微信快捷、方便、实时的特点,省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奔波,快速及时调解,让当事人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以实现让当事人少跑一次、只跑一次的目标,打造智慧诉讼新模式。

     上午10点钟,媒体记者团前往宇通公司。在这里,由管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晖独任审理的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搬到宇通公司巡回审判开庭。

     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系五粮液第160922号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人、第1207092号商标的普通许可使用权人,该二商标分别被评为中国十大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郑州市管城区某烟酒店内销售有假冒的五粮液白酒,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000元。

     在庭审现场,在李晖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并发表辩论意见。媒体记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辖区企业代表参加了旁听。整个庭审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但又因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日组织调解。

     庭审结束后,管城法院法官和辖区企业在宇通公司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座谈会。本次座谈会邀请郑州市人大代表张金娣、张昌辉,管城区政协委员崔学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法务处主任张书明、河南二力涮锅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洋、河南省玉凤实业有限公司经理郑伟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王国庆、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晖等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南曹法庭庭长杨松华首先向大家通报了管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开展情况,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董事长张昌利为大家现场演示时间戳取证情况,并讲解了最高法院关于时间戳取证的司法解释等规定。与会人员就法庭审判工作意见、建议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会议主持人李晖表示,管城法院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广泛吸收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审判工作,通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在支持本土品牌发展、强化原创性成果保护、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发挥更大积极的作用。

     座谈会结束后,河南省玉凤实业有限公司经理郑伟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王国庆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进企业、召开座谈会等,让企业与法院之间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也能让我们在遇到侵权问题时做得更好,对保护企业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郑州市人大代表张金娣、管城区政协委员崔学晨说,管城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让我们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深刻的了解,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李庆军的影子,是对李庆军精神的弘扬和传承。

     应邀参加此次活动的中州古籍出版社首席编辑刘春龙是李庆军的校友,更是《人民法官李庆军》一书的责任编辑。他高度评价河南法院近年来的工作说:“太阳的辉煌,是靠内在的力量。全省法院系统把深刻学习模范法官李庆军精神,把深入追寻李庆军式的模范法官当成新一年工作的开场锣鼓,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是一种很好的站位。相信在深学、细照和笃行中更能发挥楷模的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