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逃避执行多时的被执行人张某因购房款被扣,“主动”来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最终因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采取司法拘留15日。
2016年11月的一天晚上,张某驾驶的面包车与林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放学后步行回家的李某受伤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张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李某因伤情严重,被转往郑州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医疗费共计60余万元。该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林某承担次要责任。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事故造成李某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由于双方协商赔偿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45.2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李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向李某履行赔偿义务,但张某始终都不肯出面。于是执行干警对张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没有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气馁,而是更加细致的展开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得知张某于2019年7月份在某房产置业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缴纳了25.2万元的首付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尚未签订购房合同。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将这笔购房款予以扣留,同时联系张某及其家属,告知其尽快到法院来履行赔偿义务,而张某却迟迟不肯前来。
12月25日上午,执行干警赶到该房产公司,依法将该笔购房款提取至法院案款专户。张某知道房款被法院提取后,再也按耐不住了,来到法院要求法院将购房款予以退回。在执行干警的多次释法后,张某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张某被司法拘留15日,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