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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法院:两地联手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12-25 10:30:43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警车在五里岗村的某石材厂门前停下,数名执行干警迅速下车,在查明室内一名男子的身份后,当即宣布进行传唤,将其带回镇平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

    原来,该陈姓男子系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南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南郑区人民法院指派三人前往镇平县执行。 一行三人到达镇平县后,与镇平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郭亚海热情接待,并指派副局长李智安排执行车辆,带领执行干警陈立志、李浩东、王云志等人进行配合。

    陈某被传唤到镇平县法院后,郭亚海局长为南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安排了专门的调查询问室。经过批评教育,释法析理,陈某主动认识到了错误,表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此,对身处异地而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提出严正警告:只有切实的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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