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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霞等1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9-11-04 15:20:03


    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霞等19人涉黑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霞在宛运集团唐河分公司以承包的方式经营唐河至郑州客运班线班车,为打击竞争对手、谋取更大利益,笼络社会人员采取强占班点、强行跟车、阻拦殴打等手段,有组织地对与之形成竞争的其他班车承包人进行滋扰、排挤,干扰宛运公司正常经营,逐步垄断了唐河至郑州客运班线。自2011年至案发,该组织通过垄断唐河至郑州班线客运市场,攫取经济利益3000多万元。

    2011年至案发,以孙某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攫取经济利益、排除竞争对手、确立垄断和强势地位,先后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诈骗等犯罪行为99起。通过窃用公权与违法犯罪相结合的方式,对唐河至郑州其他客运班车、过境车辆、网约车进行追逐、扣留,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等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旁听庭审。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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