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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房产要拍卖,老赖赶紧履行64万元案件款

  发布时间:2019-11-21 15:47:13


   “任法官,最后一笔案款我已经转到账户(执行专用账户)上了,现在您可以把我的房子解封了吧?”这是11月21日上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对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任超美说的一段话。

    2016年,家住洛阳市涧西区的张某夫妻因经营需要,向家住鲁山县城某街道的同学赵某借款60万元,双方当场签订借款协议规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起初张某还按照约定向赵某支付利息,甚至还支付了10余万元本金,然而进入2018年后却再也未曾偿还一分钱了。赵某向张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于2019年1月将张某夫妻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2019年5月,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确定:张某夫妻向赵某清偿借款本金47.7万元及利息。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张某夫妻依旧无动于衷,赵某遂于7月底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任超美接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向张某夫妻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张某夫妻申报个人财产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夫妻收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之后并无任何表示,面对执行法官打来的电话也是多方推脱,总以“在外地谈生意”、“等忙完这一段就过去”等措辞搪塞,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

    执行法官任超美通过调查得知,张某夫妻原为鲁山县某乡居民,同申请人赵某系同学关系,后因常年在洛阳做生意落户于洛阳市涧西区某街道,这些年没有事情的话基本不再回鲁山老家了。任超美猜测张某夫妻的主要财产目前应该在洛阳,一边加强对张某的网络查控,一边叮嘱申请人赵某通过同学关系打听张某夫妻在洛阳的财产状况。10月底,申请人赵某找到执行法官任超美表示,听在洛阳的同学说张某夫妻在当地有一套房子用于出租获利。得知这一情况后,任超美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赶往洛阳。任超美在洛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经查询确定了张某名下用于出租房产的确切信息,遂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同时电话明确告知张某若不能及时履行偿还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查封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11月11日,因张某仍未做出向赵某偿还欠款的实质性行动,执行法官任超美决定对张某名下被查封的财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电话通知张某到现场配合勘察工作。张某在勘察现场见到执行法官及评估人员后就明白这次执行法官是要动真格的了,就试探着询问执行法官接下来的方案。任超美法官当场告诉张某,评估结束后会在网上公开拍卖,届时评估拍卖的费用都要由张某承担,拍卖成功房屋交付后导致的租赁违约后果也要由张某自己承担,希望张某能够慎重考虑,主动履行借款偿还义务。张某经过一番思考,当天下午就通过电话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但是筹措资金需要一点时间,希望执行法官能够宽限一点时间,暂时中止评估拍卖程序。

    随后几天,张某果然开始陆续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账户转账,用于履行案件款。11月21日,随着最后一笔案款到账,张某通过银行转账共计履行案件款64万余元,案件至此执行完毕,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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