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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货款未支付 收到通知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11-20 16:48:01


    11月18日上午,鹤壁某清运公司负责人张某来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公司欠申请执行人赵某的货款,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仅用时2天便顺利执行完毕。

    赵某系一名渣土车车主,长期以来都在张某的清运公司进行渣土运输。后由于张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向赵某及时清算货款,赵某多少索要未果后,便将张某及清运公司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及清运公司于2019年7月底之前,将欠赵某的2.9万元货款履行完毕。逾期,张某仅向赵某支付1万元货款,剩余的1.9万元未付,赵某再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及清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向赵某履行义务,并将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向其进行告知。

    11月18日,在张某收到执行通知书的第二天,便主动联系赵某,两人一同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主动将剩余的货款向赵某履行完毕。临别之际,张某向执行干警讲到“现在法院的执行力度太强大,措施也越来越严厉,当我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我是真的慌了,真害怕我不还钱就会被法院拉进黑名单。”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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