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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华副院长到黄河水利委员会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问题开展调研座谈

  发布时间:2019-10-25 16:27:3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10月22日下午,省法院副院长王韶华带领环资庭庭长荆伟等一行4人到黄河水利委员会,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暨司法实践进行调研座谈。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姚文广、政策法规局局长张建民、河湖管理局局长庄尚春、河南河务局一级巡视员王建中、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归帆等参加座谈。

    姚文广副主任、张建民局长等介绍了黄河水利委员会的相关职能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就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提出建议。双方与会人员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作与交流机制、执法与司法协调机制、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信息情报交流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一致同意尽快搭建交流沟通平台,进一步落实相关具体工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贡献力量。

    王韶华副院长介绍了省法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情况和落实举措,并就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对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重要性的认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社会经济发展问题,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要求,加强司法与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实现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二是探索创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要积极推动黄河流域9省区司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全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治理一盘棋;要根据黄河流域河南段的特点,积极调研、探索河南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业化。三是建立健全司法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及河南河务局执法联动互动机制。积极依托黄河水利委员会驻地郑州优势,积极搭建互联互通的交流平台,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方面,在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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