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作出(2010)汝民初字第991号民事判决书后,被执行人代某拒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代某居然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在外东躲西藏“失踪”九年之久,自以为这样便可以躲避执行,怎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汝州法院郭顺奇法官在收到线索后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代某予以司法拘留。
执行申请人孙某自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一直跟随被执行人代某打工,干建筑工程外墙粘墙砖等工作,2010年2月11日经结算,被执行人代某拖欠孙某工资款16000元,结算后孙某多次讨要,代某以各种借口拖延,无奈孙某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判决生效后,被告代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四处寻找代某下落,代某似乎人间蒸发没有一点消息,经查询被执行人代某银行存款只有几百元,且在汝州也没有房屋和其他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执行法官郭顺奇一直没有放弃,嘱咐申请人孙某,随时留意代某动向,一旦有任何线索,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
在2019年9月4日晚8时许,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代某的行踪,在洛阳汽车站附近的宾馆住宿,接到通知后郭顺奇法官迅速向领导汇报,紧急集结执行局工作人员火速赶往洛阳,经确认被执行人代某确实在宾馆登记住宿,但进入房间后却没有人,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出去吃饭,郭法官立即进行部署,两人一组,分别在宾馆入口、出口、停车场等地进行蹲点守候,直到凌晨1点多被执行人代某才醉醺醺的回来,执行人员当场将其抓获连夜押回汝州,在路上被执行人代某态度极度嚣张,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到医院后还声称自己有传染病,要求对自己进行全面检查,医院的检查结果揭穿了他的谎言,直到早上6点才将被执行人代某送进拘留所,并对其予以罚款10000元,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代某的的嚣张气焰,保持了对被执行人持续的高压态势,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