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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9-09-26 08:24:04




    9月24日、25日上午,省法院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在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河南考察调研发表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更好履行职责、更加有力解决工作中的不足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提升司法工作能力与水平,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审判业绩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努力营造更加浓厚的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要求,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加大处置力度,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强完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上有更大作为。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去年出台的《关于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今年出台的十项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认真落实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建设,强化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与作用,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把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强化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在服务“三农”工作上有更大作为。要充分认识保护黄河、治理黄河的重大意义,做优做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对黄河干流河南段和“三山一滩”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探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提升区域生态协同保护效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更大作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提升法院形象和法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司法为民上有更大作为。要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等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鄂豫皖革命精神,在弘扬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上有更大作为。

    会议要求,省法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2014年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密切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精髓要义,做到学深悟透,切实把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切实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努力把全省法院各项事业推向前进,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省法院院领导分别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作了发言。会议还对第二批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全省法院上下联动整改工作,以及机关第四季度审判执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法院其他院领导、厅级干部、审委会委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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