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这样形容“侠”的定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而李庆军同志用行动告诉我们,司法之侠,应当就是认认真真办案,匡扶司法正义,甘当法律天平守护人。
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来都是说时容易做时难。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说是官,却没有官威和架子,古有包青天清名远扬,今有邹碧华、李庆军俯首甘为孺子牛。
我曾经想,对待工作,有必要这么拼命吗?而通过学习李庆军同志的先进事迹,我方了然,敬业源于热爱,源于使命,源于担当,源于侠肝义胆。
侠之大者明镜高悬。“三不法官”李庆军同志始终坚持不向领导要待遇,不给同事找麻烦,不向当事人要好处。廉洁从来不是口头说说,而是不为说情所动,不为利益折腰,不为压力屈服,始终秉持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认真办案,办好案。李庆军生病所以,当李庆军同志逝世后,才有那么多人民群众自发前去吊唁,才有那么多乡亲为之伤怀。
侠之大者敢于亮剑。不仅在于亮剑的勇气,还要有亮剑的实力。法律常新常学,也就必然要求法律工作者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理论知识。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还要不断学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李庆军同志坚持做到了,手不释卷,学中做乐,从案件中学,从理论中学。书籍见证了他的赤子之心,家中躺椅陪伴了他的学习之路,19本日记记录了他十余年的不舍与牵挂。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对每个当事人负责,一直是李庆军同志的工作要求。工作25年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把事实讲清楚,把道理讲明白,赋予冰冷的法律以温情,让有理方胜诉,让败诉方服判,这个工作从来任重道远。“我不就是懂个法嘛”,谦恭的背后是服务群众;“只是做个小手术”,隐瞒是不想给他人添麻烦;“干活让我充满干劲”,敬业让他病中作乐。李庆军逝世,全民同殇。
大侠,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