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同志,原河南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在身体承受尿毒症折磨的同时,不顾家人医生的劝告,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深刻诠释了共产党员身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光荣使命。他生前留下了十几本日记本,其中大部分内容写得都是关于工作案件的。在他患病四年来,一天审查案件多达十几件,每周接待当事人十几个,由于身体需要长期坚持吃药,还要做透析,他工作时怕给别人添麻烦,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病情。在后期病情加重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去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他怕耽误工作仍然拒绝,坚持自己在家中透析。由于后期病情恶化,最终离开了自己热爱的法律工作。从他身上,我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身上应该担当的责任和担当。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做到:
一是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无论自身处在哪个行业、哪个部门,都要有“钉钉子”精神,本着为他人负责、为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出色。
二是要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可“讲情面”、“走后门”。法院本就是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切不可因为认识或者怕红脸而做出让步或妥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工作中每一件事情都要经得起历史考验作为标准。
三是要有大局观念,集体意识。在工作中要把集体利益作为做事的首要考虑标准,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集体荣誉大于集体荣誉。与同事相处时,多为同事考虑,在同事遇到困难时,积极伸出援助之手。
四是要在工作中团结同事、多学习。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多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多看书,在书本中求得真知。只有虚心学习才能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我,才能更好的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