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今天,李庆军做了换肾手术。手术的前一天,他还在上班。2018年9月28日,因病情恶化,他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省高院民二庭干警秦权说:“李庆军在我们每个人心里点燃了一盏灯。”
在我看到的所有关于李庆军的报道中,最触动我的是他对普通人、特别是基层群众朴素的爱。南阳市的周光华老人胜诉了,讨薪农民工败诉了,但他们心里都燃起了一盏灯,让他们相信公义。从大山里走出来的省法院法官,二十多年工作历程中始终保持对群众疾苦的感同身受,这是李庆军的初心。
作为农家子弟,在基层法院工作五年多来,遇到的许多当事人,怀着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来到法院,有的有“冤”,有的负气,也有的无理取闹,见得多了,有时候竟然有些麻木,会认为那些都是“小事”。李庆军说,在他写判决的时候,会觉得败诉一方人的当事人在看着他。这种“如芒在背”的感觉,是如此难能可贵。
斯人已逝。在万千案件里,他能点燃的公义之灯也极其有限,我想,对他来说,能多燃一盏是一盏吧。“做人,总要信”。作为法院人,尽管世事繁冗,众意难平,对群众疾苦总要保持感知,你对案件的在乎,也是公义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