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举行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机关党委成立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红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该院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下午3时40分许,庄严的国歌声响起,参会人员全体起立,大会拉开序幕。会上,党总支书记邢书军同志代表上一届中共新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作了工作总结,党总支纪检委员李建国宣读了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的批复》《关于同意召开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成立选举大会的批复》,和彦彬同志向大会报告了成立机关党委的筹备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全体参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了首届机关党委委员。
最后,杨红卫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的责任感。机关党委成立后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出重点,不断提升法院党建工作实效。党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做好法院党建工作,必须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扎实实开展一些活动,认认真真做一些事情,使党建工作有声有色、有为有效。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在创先争优上的使命感。院机关党委产生后如何履行好职能,如何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很好的融合等等,都是机关党委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希望全体党委成员迅速进入角色,扎实开展工作,当好先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