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平顶山中院与平顶山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副院长刘鹏华,平顶山市工商联党组成员马延光参加会议,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马四海主持会议。10名民营企业家,平顶山中院立、审、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马延光和刘鹏华分别介绍了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和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10名民营企业家结合本企业发展情况,就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刘冠华对全市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了要求。
刘冠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市法院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时刻牢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职责使命,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抓好中院制定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贯彻额落实,增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民商事审判行为,能动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继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企业退出司法保障机制,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助力营造适宜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灵活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入性和广泛性。要建立民商事纠纷速裁机制,着力提升审判效率;要构建院企联络长效机制,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要加强对外沟通协调,形成优化环境合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
马四海在总结讲话中就市工商联和市中级法院如何协作配合,高质高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联系合作。工商联要主动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与合作,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络机制,为民营企业架好法律服务、法律维权的桥梁,切实为广大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好法律服务。二是要加强服务引导。要通过开展法律维权、法律培训、“法律三进”等一系列活动,引导教育广大民营企业家培养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三是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市县两级工商联要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协调沟通,防范化解风险,化解矛盾问题。要发挥好商会调解的优势,不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