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你好难找啊!走!和我们回法院一趟吧!”
正在某乡村饭店忙碌的周某某看着仿佛从天而降的沈丘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和法警,瞬间呆住了,随即低下了头……
7月17日,经过一上午的忙碌,周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三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全部执结。
事情还要从2018年年底说起。申请人齐某、田某和赵某分别申请执行周某某的三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三起案件的标的都不大,总共才28300元。执行局吴法官承办的是申请人齐某申请的案件,标的为9230元。吴法官与周某某取得联系,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告知其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履行,周某某满口承诺,会尽快想办法找钱。可是从此却失了踪迹,电话关机,家中无人。
吴法官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周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依法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令的惩戒措施,同时发布了悬赏公告,但是周某某依然如石沉大海,始终没有信息。
7月14日,吴法官接到申请人齐某的电话,在县城某乡镇的乡村小吃店发现了周某某的踪影。为了不打草惊蛇,吴法官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而是耐心的观察了几天,待周某某每天行踪弄清楚后,7月17日,一举将其堵个正着。
原来,周某某认为自己欠的钱不多,法院不会一个劲儿的追着执行,只要自己躲一段时间就该搁置了。他觉得躲出去也没有合适的去处,干脆就躲到了自己老家隔壁的乡镇,在一个小饭店找了个差事先干着,没想到躲过了初一却没有躲过十五。面对拘留证和明晃晃的“银手镯”,他急忙四处联系。当天下午,三起案件的执行款28300全部找齐,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