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顺河法院判决被告陈某给付原告张某借款2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仍然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脱,拒不履行义务。张某无奈,向顺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顺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陈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陈某,均因其外出躲避未果。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一边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寻找陈某的可供执行财产,一边让申请人帮助寻找陈某的踪迹。
6月18日早上5点,申请人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称,其昨天晚上发现陈某乘车回家了,并且一晚上都在家没出门。执行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居住地,将陈某逮了个正着。虽然陈某号称自己身无分文,但是执行法官发现,陈某家中陈列数件木雕作品,还摆放着上好的古董家具。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将这数件文玩查封起来一并带回法院。
在法院办公室里,执行法官严厉批评了陈某躲避执行的行为,并准备对查封的古董家具进行拍卖同时对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此时的陈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与申请人沟通履行义务,由于标的额过大,双方当事人经过了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